依法夺回被抢注域名,强力维护鄂尔多斯知识产权

更新时间:2012-06-03      来源:  

2003年,河北唐山市王某及某公司在互联网抢注了chinaerdos.cn、erdoscashmere.cn、erdosgroup.com、erdosgroup.cn、erdos-group.com、erdos-group.cn等六个重要的国际域名和顶级域名,该六个域名均非法使用了鄂尔多斯羊绒集团及鄂尔多斯羊绒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商标“erdos”。此后,王某多次向该集团发函,并以公开出售相要挟,威逼该集团巨资收购该六个域名。

受原告委托,本所律师侯伯彦代理原告向唐山市中院提起诉讼。经过深入地法庭调查和激烈的法庭辩论之后,合议庭查明了被告的全部侵权事实。被告王某及某公司感到败诉已成定局,主动请求法院调解。2004年4月份,在该院的主持下,原被告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将抢注的六个域名无偿转给原告并承担全部诉讼费用。鄂尔多斯羊绒集团和鄂尔多斯羊绒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胜诉。

该案的成功办理,不仅为该集团避免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和商誉损失,同时强烈震慑了侵权者,狠刹了流行一时的域名抢注之风,强有力地保护了该集团的知识产权。

因该案系全国首例注册域名侵犯鄂尔多斯商标专用权案,引起企业界及知识产权界的高度关注,内蒙古电视台法制专线也以《鄂尔多斯域名回家》为题做了专题报道,承办律师侯伯彦因该案撰写的论文被国家司法行政学院评为优秀论文并录入法律出版社出版的《理性的探讨》一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