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伟,男,汉族,1980年9月出生,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大学本科学历,现为内蒙古三恒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刑事业务部部长;曾在某区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工作,先后担任探长、副中队长等职务,曾荣获公安部“个人三等功”一次,某区公安局“业务能手”等荣誉称号。2017年6月辞职加入内蒙古三恒律师事务所,成为一名执业律师。
2018年、2019年先荣获内蒙古三恒律师事务所“优秀律师”称号;2020年9月,被鄂尔多斯市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管理委员会聘请为“鄂尔多斯市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专业人员名录库成员”;2023年2月被评为鄂尔多斯市优秀律师。
成功案例展示
1.张某涉嫌合同诈骗罪一案,一审时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10万元;二审程序介入案件后经辩护,法院认为被告人不构成合同诈骗罪,被释放;
2.某公司涉嫌非法采矿罪一案,经有效辩护,为被告单位减免2.6亿元巨额费用支出;
3.董某涉嫌合同诈骗罪一案(涉案金额8000余万元),经辩护,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
4.王某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一案(涉案金额7000余万元),经辩护,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
5.王某涉嫌合同诈骗罪一案,经辩护,侦查机关撤销案件;
6.乔某涉嫌贪污、受贿罪一案,经辩护,公诉机关撤回对受贿罪的指控;
7.某单位涉嫌单位行贿罪一案,经辩护,法院判处被告单位免于刑事处罚;
8.朱某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一案,经辩护,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
9.郭某某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一案,经辩护,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
10.周某某涉嫌故意伤害罪一案,经辩护,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
11.李某某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一案,不予批准逮捕;
12.赵某涉嫌非法收购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一案,经辩护,法院认为不构成犯罪;
13.全某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一案,经辩护,侦查机关撤销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