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三恒(伊金霍洛)律师事务所

更新时间:2024-05-16      来源:  

  1. 2016年11月1日,经自治区司法厅核准,内蒙古三恒(伊金霍洛)律师事务所正式成立;

  2. 2017年5月,鄂尔多斯市普法工作专项办公室聘请张乌日娜为“鄂尔多斯市‘七五’普法讲师团”法律人才专家,聘期自2017年5月至2020年12月;

  3. 2018年6月20日,中共伊金霍洛旗委组织部正式任命内蒙古三恒(伊金霍洛)律师事务所主任张乌日娜律师为伊金霍洛旗妇女联合会副主席

  4. 2018年12月30日,中共内蒙古三恒律师事务所支部委员会、内蒙古三恒律师事务所授予内蒙古三恒(伊金霍洛)律师事务所“2018年度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5. 2019年1月11日,内蒙古三恒(伊金霍洛)律师事务所被伊金霍洛旗司法局挂牌成立“伊金霍洛旗 蒙汉双语法律服务基地”

  6. 2019年3月7日,伊金霍洛旗妇女联合会聘请张乌日娜为伊金霍洛旗法律维权志愿者;

  7. 2019年6月28日,伊金霍洛旗司法局党支部、哈日木乎尔村党支部授予张智鹏同志“优秀党务工作者”荣誉称号;

  8. 2019年12月,鄂尔多斯市司法局党组、鄂尔多斯市律师行业党委授予内蒙古三恒(伊金霍洛)律师事务所“2019年度优秀党支部”荣誉称号;

  9. 2019年12月29日,鄂尔多斯市司法局党组、鄂尔多斯市律师行业党委授予张智鹏“2019年度优秀党务工作者”荣誉称号;

  10. 2019年12月31日,中共内蒙古三恒律师事务所支部委员会、内蒙古三恒律师事务所授予内蒙古三恒(伊金霍洛)律师事务所“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11. 2020年7月1日,中共鄂尔多斯市律师行业委员会授予吕春香同志“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

  12. 2021年9月,中共内蒙古三恒(伊金霍洛)律师事务所党支部荣获“优秀党支部”荣誉称号、支部书记张智鹏同志荣获“优秀党员”荣誉称号、支部党员李瑞龙同志荣获“学习强国”进步之星荣誉称号

  13. 2021年12月,中共伊金霍洛旗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授予李瑞龙通知“2021年度学习强国学习标兵”荣誉称号;

  14. 2021年12月30日,内蒙古三恒律师事务所召开2021年度总结表彰大会,评选吕春香律师为2021年度优秀律师

  15. 2022年1月14日,市司法局和市律师协会授予内蒙古三恒(伊金霍洛)律师事务所“2019--2021年度优秀律师事务所”荣誉称号;授予张乌日“2019--2021年度优秀律师”荣誉称号

  16. 2022年2月18日,伊金霍洛旗司法局授予内蒙古三恒(伊金霍洛)律师事务所荣获2021年度全旗“优秀律师事务所”荣誉称号,内蒙古三恒(伊金霍洛)律师事务所张智鹏律师荣获2021年度“优秀律师”荣誉称号

  17. 2022年3月15日,内蒙古三恒(伊金霍洛)律师事务所喜迁新址,地址位于鄂尔多斯国泰商务广场CBD-T1-11层

  18. 2022年7月1日,中共鄂尔多斯市律师行业委员会授予张智鹏“2022年度鄂尔多斯市律师行业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授予苏欣“2022年度鄂尔多斯市律师行业优秀党务工作者”荣誉称号;

  19. 2022年7月,伊金霍洛旗人民检察院聘请吕春香同志为伊金霍洛旗人民检察院检察听证员,聘期从2022年7月至2027年7月;

  20. 2023年2月8日,中共内蒙古三恒律师事务所支部委员会、内蒙古三恒律师事务所授予王慧梅律师“2022年度优秀律师”荣誉称号,授予苏欣同志“2022年度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

  21. 2023年2月8日,市司法局和市律师协会授予内蒙古三恒(伊金霍洛)律师事务所“鄂尔多斯市2018-2022年度优秀律师事务所”荣誉称号

  22. 2023年3月10日,内蒙古三恒(伊金霍洛)律师事务所被伊金霍洛旗司法局授予“伊金霍洛旗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内蒙古三恒(伊金霍洛)律师事务所吕春香律师荣获“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

  23. 2023年4月13日,鄂尔多斯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聘请伊金霍洛分所张智鹏为鄂尔多斯市优化营商环境体验官;

  24. 2023年6月,共青团鄂尔多斯市委员会授予伊金霍洛分所党支部书记、副主任张智鹏律师“2023年鄂尔多斯向上向善好青年(爱岗敬业)”称号

  25. 2023年9月,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人民政府聘请张智鹏为康巴什区金融顾问;

  26. 2023年12月29日,中共内蒙古三恒律师事务所支部委员会、内蒙古三恒律师事务所授予伊金霍洛分所“2023年度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授予乌云娜律师“2023年度优秀律师”荣誉称号;

  27. 2024年3月,伊金霍洛旗司法局授予伊金霍洛分所“2023年度全旗司法行政工作实绩突出单位”荣誉称号;

  28. 2024年4月15日,伊金霍洛旗人民检察院聘请张乌日娜、段宏伟同志为伊金霍洛旗人民检察院听证员,聘期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