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我所接受发债人委托,对“12伊旗城投债”债券持有人会议讨论并表决通过债券提前偿还议案的全过程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这是我国截止目前首单城投债券提前偿还的案例。
“12伊旗城投债”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上市发行的债券,在本次会议中,该债券持有人以100%同意的一致意见通过了关于一次性提前归还本期债券剩余本金及利息议案,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进行结算兑付。我所律师全程参与了该会议并对会议的召开程序及表决情况等发表了法律见证意见。
本次专项法律服务在我市法律服务领域尚属首次,也为我所拓展新的业务领域,参与企业债券市场的法律服务,积累了宝贵的经验。
撰稿人:赵玉萍
二〇一七年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