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爱残疾人 法律援助在行动 ——严桂琴律师赴青海法律援助系列报道之五

更新时间:2017-08-27      来源:  

 2017年8月25日是全国第一个“残疾预防日”,为纪念法律援助工作在青实施20周年,进一步拓展残疾人法律服务领域,不断强化残疾人法治宣传力度,积极扩大残疾人法律服务的知晓率和影响面,海北州“残疾人法律服务月”活动启动仪式在门源县金源广场隆重举行,州司法局、州法律援助中心、县司法局、县残疾人联合会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残疾人代表共100余人参加了启动仪式。


 启动仪式上州司法局局长柳万青同志做了动员讲话,他强调:发扬人道主义精神,努力做好残疾人法律服务工作,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是法律服务工作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同时也需要全社会的支持和参与。这次司法行政系统和残疾人联合会共同组织发起的“残疾人法律服务月活动”,就是动员社会各界向残疾人法律服务事业奉献爱心的一项具体举措。他要求以此次活动为契机,加强残疾人法律服务方面的宣传和组织工作,更好地为广大残疾人提供便捷、优质、无障碍的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扎扎实实地为残疾人办好事、办实事,切实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县残联负责人就如何进一步做好残疾人保障工作做了讲话,我县“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律师严桂琴做了表态发言。严律师说:严格遵照青海省司法厅、青海省残疾人联合会104号文件制定的实施方案,做好各种宣传活动;秉承法律援助宗旨,坚持“应援尽援、应援优援”的原则,尽心竭力为残疾人提供高效优质的法律援助服务。


 活动现场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工作人员和法律援助律师就涉及残疾人的婚姻家庭纠纷、医疗纠纷、伤害赔偿等问题,进行了现场解答,并积极宣传残疾人法律援助程序、措施及《残疾人保障法》等残疾人维权法律知识,共接受残疾人法律咨询16人次,发放法律援助及法治宣传资料1000余份,宣传品200余份。

 通过此次活动,进一步扩大了残疾人法律援助的社会知晓面,让残疾人进一步了解了自身应享有的权利,增强了自我保护意识,提高了他们用法律手段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


     供稿人:严桂琴、包统秀(门源县法律援助中心)

                     2017年8月27日